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難以估算價值的有價證券及易丟失的貴重物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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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:提貨單、核銷單、護照、配額證、許可證、執照、私人證件、匯票、發票、本國或外國貨幣(現金)、金銀飾物、人造首飾、手機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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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燃易爆、腐蝕性、毒性、強酸鹼性和放射性的各種危險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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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:火柴、雷管、火藥、爆竹、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酒精(液體和固體)、硫酸、鹽酸、硝酸、有機溶劑、農藥及其它列入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“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”中的化工產品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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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類烈性毒藥、麻醉藥物和精神物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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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:砒霜、鴉片、嗎啡、可卡因、海洛英、大麻等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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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運的物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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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:文物、武器、彈藥、仿真武器等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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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有反動、淫穢或有傷風化內容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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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:報刊書籍、圖片、宣傳品、音像製品,電腦磁片及光碟等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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妨礙公共衛生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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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屍骨(包括已焚的屍骨)、未經硝制的獸皮、未經藥制的獸骨等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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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物、植物以及它們的標本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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難以辨認成分的白色粉末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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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信函等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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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往政府機關、部門以及EMS等單位的快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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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具體指:軍隊、武警、公安、檢察院、法院、海關、人大、政協、經貿委、國防科工委、外交部、司法部、中國人民銀行、稅務局、統計局、郵政局、外匯管理局、工商行政管理局,以及中央、省、市、縣、各級政府機構、出入境管理局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