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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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在航空運輸中,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、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。主要有以下幾類: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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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炸品:如煙花爆竹、起爆引信等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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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體:如壓縮氣體、乾冰、滅火器、蓄氣筒(無排放裝置,不能再充氣的)、救生器(可自動膨脹的)等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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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燃液體:如油漆、汽油、酒精類、機油、樟腦油、發動機起動液、松節油、天拿水、膠水、香水等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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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燃固體:自燃物質,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,如活性碳、鈦粉、椰肉幹、蓖麻製品、橡膠碎屑、安全火柴(盒擦的或片擦的)、乾燥的白磷、乾燥的黃磷、鎂粉等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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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:如高錳酸鉀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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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性和傳染性物品:如農藥、鋰電池、催淚彈等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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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射性物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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腐蝕品:如蓄電池、鹼性的電池液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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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加消磁防護包裝的磁鐵、磁鋼等含強磁的製品 |
二、任何藥品(注意與保健品的區別,固體狀保健品可適量收寄) |
三、其他航空禁運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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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:粉末狀物品 (不論何種?色) 、液體(不論使用何種包裝)、外包裝有危險標誌的貨品、沒有國家音像出版社證明的音像製品(含CD、VCD)、刀具、榴蓮、磚塊、沙石、帶氣火機、涉及“武器”和“槍支”概念的任何貨品(含玩具)等 |